发布于 2026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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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产科
剖腹产后一般在术后6小时可少量进食,排气后逐步恢复正常饮食。
未排气前:需遵医嘱禁食,以减少肠道负担,促进胃肠功能恢复。
排气后:可先从流质饮食(如米汤)开始,逐步过渡到半流质(如粥),再恢复普食。
特殊情况:若出现腹胀、恶心等不适,应延迟进食,及时告知医护人员调整饮食方案。
高龄产妇:需注意营养均衡,适当增加蛋白质摄入,如鸡蛋、鱼肉,以加速伤口愈合。
有妊娠糖尿病史:饮食需控制糖分摄入,遵循营养师制定的低糖低脂饮食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