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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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流需注意:需在停经49天内、确认宫内妊娠且无禁忌证时进行,用药后密切观察出血及腹痛情况,出现异常及时就医。
一、适用与禁忌条件
需确认妊娠49天内,B超提示宫内妊娠,无药物过敏史、肝肾功能不全、青光眼等禁忌证,且无长期服用抗凝药等特殊情况。
二、用药后观察要点
服药后需在医院观察6小时,记录孕囊排出时间及出血量,如出血超200ml或腹痛剧烈,需立即处理。
三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至停药后1-2周,有多次流产史者需提前告知医生,高龄(>35岁)或有基础疾病者需加强监测。
四、后续护理与复查
流产后需注意休息,保持外阴清洁,避免性生活1个月,2周后复查B超确认是否完全流产,必要时需进一步清宫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