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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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检查贯穿孕期全程,涵盖基础检查、专项筛查及特殊情况评估,以监测母婴健康,及时干预风险。
首次产检(孕6-8周)需确认宫内妊娠、基础健康指标及孕周,评估血压、血糖等基础情况,建立孕期档案。
孕11-13+6周进行NT检查,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,结合血清学指标,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。
孕15-20+6周开展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,前者基于血清标志物,后者通过孕妇血浆游离DNA分析,降低唐氏综合征检出率。
孕20-24周进行系统超声筛查,排查胎儿结构畸形,包括心脏、神经管等关键器官,孕24-28周需做糖耐量试验,评估妊娠期糖尿病风险。
高龄孕妇(≥35岁)或有不良孕产史者,需增加产前诊断项目,如羊水穿刺或绒毛活检,明确胎儿染色体异常;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,需加强血压、血糖监测及相应指标复查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