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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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中期(13~27+6周)需重点检查胎儿发育、孕妇健康及妊娠并发症风险,包括常规产检、超声筛查、血液检查及糖尿病筛查等。
常规产检:每4周一次,测量血压、体重、宫高腹围及胎心监护,监测孕妇基础健康指标,及时发现水肿、高血压等异常。
超声检查:孕18~24周进行系统超声筛查,排查胎儿结构畸形;孕28周左右复查,评估生长发育及胎位,高龄孕妇或高危人群需增加检查次数。
血液检查:包括血常规(监测贫血)、肝肾功能(评估脏器功能)、唐氏筛查(针对高龄或高风险孕妇)及血型抗体检测(预防新生儿溶血)。
妊娠糖尿病筛查:孕24~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,筛查妊娠期糖尿病,高危孕妇(肥胖、糖尿病史)提前至孕20周左右进行。
特殊人群提示:高龄孕妇(≥35岁)需加强超声和无创DNA检测;有高血压、肾病等病史者,应增加血压和尿蛋白监测频率,遵循产科医生个性化检查方案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