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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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产检时间通常从确认怀孕开始,首次产检在孕6-8周,之后孕11-13周+6天、孕15-20周+6天、孕21-24周、孕25-28周、孕29-32周、孕33-36周、孕37-40周分别进行常规检查,高危孕妇需增加检查次数。
孕早期(6-8周)首次产检:确认宫内妊娠,排查宫外孕、葡萄胎等,评估胚胎发育情况,建立孕期档案。
孕中期(11-28周):孕11-13周+6天进行NT检查,孕15-20周+6天唐氏筛查,孕21-24周系统超声排畸,孕25-28周妊娠糖尿病筛查,每4周一次常规检查。
孕晚期(29-40周):孕29-32周复查超声,评估胎儿生长发育,孕33-36周每周产检,监测胎心胎动,孕37周后每周胎心监护,准备分娩。
高危孕妇(如高龄、高血压、糖尿病等)需根据医生建议增加检查次数,如每2-4周一次,必要时提前入院。建议提前预约产检,保持规律作息,均衡饮食,避免剧烈运动,如有异常出血、腹痛等情况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