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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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短效避孕药通常在月经来潮的第1天开始服用,连续服用21天后停药7天,期间会出现撤退性出血;若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服用,需额外使用屏障避孕法7天,直至药物起效。
月经周期第1天开始
月经第1天服药,可立即发挥避孕作用,无需额外防护,但需注意漏服可能影响效果。
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
月经第5天开始服药,需在服药初期(前7天)使用避孕套等屏障避孕法,避免突破性出血或意外怀孕。
产后女性适用情况
产后未哺乳女性可在产后21天内开始服用,哺乳女性建议产后6周后咨询医生,选择合适的起始时间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有高血压、血栓病史的女性应避免使用,服药期间出现头痛、胸痛需立即就医。
漏服处理原则
漏服不超过12小时可尽快补服,超过24小时需咨询医生,避免因漏服导致避孕失败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