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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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DHA建议从孕中晚期(14周~分娩前)开始补充,每日推荐摄入量200~300mg,可通过深海鱼类、藻类或补充剂获取。
普通孕妇:孕14周起补充至产后,每周食用2~3次深海鱼(如三文鱼、鳕鱼),避免汞含量高的金枪鱼,同时增加亚麻籽等植物性DHA来源摄入。
高危妊娠孕妇:有妊娠糖尿病、高血压或早产史者,建议从孕早期(12周前)开始补充,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含DHA的复合维生素,定期监测血清DHA水平。
素食孕妇:优先选择微藻DHA补充剂,每日剂量不超过300mg,同时搭配核桃、奇亚籽等富含ALA的食物,促进体内DHA转化。
妊娠合并甲减孕妇:需在补充DHA前控制甲状腺功能,待TSH稳定后再开始,避免甲状腺激素不足影响DHA吸收,建议每4周复查甲状腺指标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