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4601次浏览
青光眼典型症状为眼内压升高,伴随视野缺损、视神经损伤,早期可无症状,进展期出现眼胀、头痛、视力模糊,晚期中心视力丧失。
急性闭角型青光眼:发作突然,眼压骤升至50mmHg以上,眼痛剧烈伴恶心呕吐,视力迅速下降,瞳孔散大固定,需紧急就医。老年女性多见,情绪激动、暗处停留时间长易诱发。
慢性开角型青光眼:症状隐匿,早期无明显不适,视野逐渐缩小,晚期出现“管状视野”,多在体检或视力下降时发现,40岁以上人群、高度近视者风险较高。
继发性青光眼:由外伤、糖尿病、白内障等引发,伴随原发病症状,如糖尿病患者可能出现血糖波动相关的眼压异常,需优先控制原发病。
先天性青光眼:婴幼儿多见,表现为眼球增大、怕光流泪、眼睑痉挛,父母有家族史者需早筛查,延误治疗可致失明。
特殊人群注意:糖尿病患者每3个月监测眼压,避免高糖饮食诱发眼压波动;老年人群每2年眼科检查,早发现早干预可保留视力。治疗以药物(如前列腺素类)、手术为主,需定期复查眼压及视野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