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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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开始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,后续需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在不同月龄完成相应疫苗接种。
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
乙肝疫苗首剂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,可有效阻断母婴传播;卡介苗同样在出生24小时内接种,预防结核杆菌感染。
满月至一岁内
满月时需接种第2剂乙肝疫苗;2月龄接种第1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,4月龄接种第3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,3月龄、4月龄、5月龄分别接种百白破疫苗,6月龄接种第3剂乙肝疫苗和A群流脑多糖疫苗。
特殊情况处理
早产儿或低体重儿需在健康状况稳定后按计划接种,具体可咨询新生儿科医生;母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时,新生儿除接种乙肝疫苗外,还需在出生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,以提高阻断效果。
接种注意事项
接种后需在医院观察30分钟,确保无异常反应;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,避免抓挠;若出现发热(≤38.5℃)或轻微红肿,可通过物理降温缓解,持续发热或严重反应需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