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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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C的治疗原则是:去除病因、替代治疗、抗凝与抗纤溶平衡、多器官功能支持,需根据病因和病情阶段动态调整。
一、病因治疗
需明确并控制原始病因,如感染需抗感染、创伤需止血、肿瘤需抗肿瘤等,这是DIC治疗的根本。
二、替代治疗
针对凝血因子、血小板等消耗性减少,输注新鲜冰冻血浆、血小板、冷沉淀等,维持基本凝血功能。
三、抗凝治疗
适用于高凝期或血栓风险高者,如无禁忌,可使用低分子肝素等抗凝药物,防止微血栓形成。
四、抗纤溶治疗
适用于纤溶亢进期(如出血倾向明显),需与抗凝治疗配合,避免过度抑制纤溶导致血栓。
五、器官功能支持
监测并维护心、肺、肾等重要器官功能,必要时采用机械通气、血液净化等手段,降低DIC对脏器的损伤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