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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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前避孕药主要分为紧急避孕药和短效/长效避孕药,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部分药物可延长至120小时内;短效避孕药需连续服用21天,停药7天再服下一盒;长效避孕药需按周期服用。
紧急避孕药:仅对单次无保护性行为有效,服药后仍需采取常规避孕措施,不可频繁使用,部分药物可能引起月经紊乱,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短效避孕药:需每日固定时间服用,漏服可能影响效果,服药初期可能出现轻微不适,长期使用需定期检查身体状况,适合规律服药的人群。
长效避孕药:服药周期较长,停药后可能出现月经恢复延迟,不建议短期内频繁更换或突然停药,适合无短期生育计划且能规律服药的女性。
特殊人群:哺乳期女性需谨慎使用,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,40岁以上女性建议选择其他避孕方式,服药期间若出现严重不适应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