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9028次浏览
女性从21岁开始进行首次宫颈筛查,至65岁结束筛查,具体频率根据年龄和筛查结果调整。
21~29岁:每3年进行一次宫颈细胞学检查(巴氏涂片或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),不推荐HPV检测。
30~65岁:可选择每5年HPV+细胞学联合筛查,或每3年单独细胞学筛查。HPV阳性者需结合细胞学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检查。
65岁以上:若过去10年筛查结果均正常,无高级别病变史,可停止筛查。既往有宫颈上皮内病变(CIN)史者,需继续筛查至65岁。
特殊人群:免疫功能低下者(如HIV感染者)、既往宫颈上皮内病变(CIN)史者,建议延长筛查至65岁以上,具体频率遵医嘱。
筛查前注意事项:检查前24小时避免性生活、阴道冲洗及用药,避开月经期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