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5143次浏览
高血压特病标准如下:
1.认定标准:
高血压2级或以上:收缩压≥160mmHg和(或)舒张压≥100mmHg。
高血压急症:血压明显升高(一般超过180/120mmHg),伴发进行性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。
高血压亚急症:血压显著升高,但不伴靶器官功能不全。
2.申请流程:
患者需先到医院进行相关检查,如血压测量、心电图、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糖、血脂等,以确定是否符合高血压特病标准。
患者需携带检查结果、身份证、医保卡等相关资料,到医院的特病门诊进行申请。
特病门诊医生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,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高血压特病标准。
符合标准的患者,医生会为其开具《高血压特病证》。
3.报销政策:
高血压特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降血压药品费用,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%。
一个医保年度内,高血压特病患者发生的降血压药品费用,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。
高血压特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药品费用,不计入当次住院起付标准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