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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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的体温标准以腋下体温≥37.3℃为发热阈值,口腔或额温≥37.8℃、耳温≥38.0℃也可判定发热。
普通成年人及青少年腋下体温≥37.3℃、口腔≥37.8℃、耳温≥38.0℃即为发热,需结合流行病学史和症状综合判断。
婴幼儿腋下体温≥37.5℃、额温≥38.2℃可视为发热,因婴幼儿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,腋温测量更可靠,避免使用成人标准直接套用。
老年人体温≥38.0℃(腋下)或38.5℃(口腔)需警惕发热,老年人基础体温偏低,体温轻微升高可能提示感染,建议结合其他症状如乏力、咳嗽等评估。
无症状感染者通常无明显发热,即使体温正常(36.0~37.2℃),仍需结合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判断是否感染。
康复期患者若出现体温反复波动(37.0~38.5℃),需注意休息与补水,避免过度劳累,持续发热不退应及时就医排查并发症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