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8733次浏览
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越早服用效果越好,超过72小时可能失效。
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发生后尽快服用,最佳时间为24小时内,超过72小时后药物效果显著降低,不建议使用。
单方孕激素类:主要含左炔诺孕酮,需在72小时内服用,部分产品可延长至120小时内服用。
抗孕激素类:主要含米非司酮,需在120小时内服用,效果优于部分单方孕激素类。
哺乳期女性:服药后需暂停哺乳至少3天,期间需定时吸奶保持乳汁分泌。
肝肾功能不全者: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,避免加重肝肾负担。
40岁以上女性:激素代谢能力下降,建议咨询医生后选择合适剂型。
服药后可能出现恶心、呕吐等不良反应,若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需补服。
服药后月经周期可能紊乱,建议记录月经周期,若推迟超过一周需进行妊娠检测。
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措施,建议后续采取避孕套、短效避孕药等可靠避孕方式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