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心监护一般从孕32~34周开始进行,高危孕妇或存在并发症者可提前至孕28~32周开始。
正常孕妇:孕32~34周起,每周或每两周进行1次胎心监护,通过监测胎心率变化及胎动、宫缩时的心率反应,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。
高危孕妇:如妊娠期高血压、妊娠期糖尿病、胎盘功能减退等情况,建议从孕28~32周开始,根据医生建议增加监护频率,密切监测胎儿安危。
特殊情况:若孕妇出现胎动异常、腹痛、阴道出血等症状,应立即进行胎心监护,无需等待常规检查时间。
注意事项:检查前避免空腹,适当进食或饮水,保持情绪稳定,检查时取左侧卧位,放松身体,配合医生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