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是否需要做骨密度检查需结合风险因素判断。一般建议高危人群(如有骨质疏松史、长期缺钙、多胎妊娠)在孕中晚期(孕20周后)检查,普通人群可在产后42天复查。
高危孕妇需重点筛查:有骨质疏松家族史、既往骨折史或长期使用激素类药物者,骨密度下降风险高,需提前评估。
普通孕妇的筛查时机:无高危因素者可在产后42天复查,此时激素水平恢复,能反映孕期骨流失情况,指导后续补钙计划。
检查方法与注意事项:优先选择超声骨密度仪,无辐射且安全。检查前避免空腹,穿宽松衣物,检查时配合医生保持体位稳定。
特殊人群温馨提示:多胎妊娠或孕期孕吐严重者,需更早(孕16周)开始补充钙剂,预防骨密度过度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