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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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积水潭医院 妇产科学
剖腹产术后六年,若符合药流条件且无禁忌证,可考虑药流。但需先排除药流禁忌,如药物过敏、肝肾功能异常等,且需确认孕囊位置和大小。
药流前需进行B超检查,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周≤49天。若疤痕处妊娠或子宫畸形,需选择人流。
药流常用药物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,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,观察出血情况,避免大出血风险。
术后需复查B超,确认孕囊排出及子宫恢复情况。若出血超过两周或腹痛剧烈,及时就医。
特殊人群如高血压、哮喘患者需提前告知医生,评估药流安全性。建议优先选择正规医疗机构,确保医疗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