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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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
引产术后2-3天可洗澡,水温以37-40℃为宜,淋浴为主避免盆浴。
术后早期(1-3天):身体较为虚弱,建议用温水快速淋浴,避免受凉。若伤口未愈合,可缩短时间,重点清洁外阴及四肢。
术后恢复期(4-7天):伤口基本愈合后,可适当延长洗澡时间,但仍需避免长时间浸泡。洗澡后及时擦干身体,注意保暖。
特殊情况:剖宫产引产者需待腹部伤口拆线后再淋浴,有感染或出血时应推迟洗澡,遵循医生指导。
温馨提示:洗澡时避免用力搓揉腹部或伤口,使用温和沐浴产品,保持室内温暖,防止头晕或受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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