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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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症新冠肺炎治疗以综合支持为主,应尽早识别并在发病14天内由医疗机构评估干预,核心措施包括呼吸支持、抗病毒药物及多器官功能支持。
需根据氧合情况选择高流量吸氧或无创/有创机械通气,监测血气变化,维持血氧饱和度>93%,同时预防呼吸机相关并发症。
可在发病早期使用特异性抗病毒药物,如奈玛特韦/利托那韦组合,需严格遵医嘱,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对肝肾功能的影响。
对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、休克或急性肾损伤患者,需采用CRRT等器官替代治疗,维持内环境稳定,必要时联合糖皮质激素(需严格评估适应症)。
老年患者需加强血栓预防(如低分子肝素)及营养不良监测;孕产妇应在产科与感染科协同管理,优先无创通气;儿童患者需密切观察呼吸频率及精神状态,避免盲目使用成人药物。
出院后需进行3-6个月随访,逐步恢复体能训练,对合并心肺基础疾病者需定期监测肺功能及炎症指标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