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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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颈癌筛查建议从21岁开始,至65岁结束。21-29岁每3年做宫颈细胞学检查;30-65岁可每5年做HPV和细胞学联合筛查,或每3年单独细胞学检查。
21-29岁女性:
每3年进行一次宫颈细胞学检查(巴氏涂片或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),无需HPV检测。若连续3次阴性,可延长筛查间隔至5年。
30-65岁女性:
推荐每5年进行一次HPV联合细胞学筛查,或每3年单独细胞学检查。65岁以上女性若既往筛查结果均阴性,可停止筛查。
特殊人群:
免疫功能低下者(如HIV感染者)、既往宫颈上皮内瘤变(CIN)病史者,需在医生指导下延长筛查频率或调整方案。
筛查前注意事项:
检查前48小时避免性生活、阴道冲洗及用药,月经期不建议检查。筛查结果异常者需进一步阴道镜检查及活检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