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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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光眼症状以渐进性视力下降、视野缺损为核心,急性发作时伴随眼痛、头痛、恶心呕吐,需及时干预。
慢性青光眼:早期无症状,眼压缓慢升高,视野逐渐缩小,晚期中心视力丧失,多见于40岁以上人群,高度近视者风险较高。
急性闭角型青光眼:突发眼痛、头痛、恶心,视力骤降,角膜水肿呈雾状,眼压常>50mmHg,需立即就医,50岁以上女性更易发作。
先天性青光眼:婴幼儿眼球增大、怕光流泪、眼睑痉挛,多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,新生儿筛查可早期发现。
继发性青光眼:由外伤、糖尿病、激素药物等引发,眼压升高伴随原发病表现,需控制原发病并监测眼压。
治疗原则:以降低眼压为核心,优先药物(如前列腺素类、β受体阻滞剂)或激光/手术,特殊人群(孕妇、哺乳期女性)需严格遵医嘱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