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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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晚期青光眼眼压控制范围需个体化调整,一般建议控制在15mmHg以下,部分高风险患者可降至10mmHg甚至更低。
1.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:多数指南推荐目标眼压为15mmHg以下,若视神经损伤进展,可进一步降至10mmHg左右,需结合视野损害程度动态调整。
2.闭角型青光眼术后:术后眼压控制目标通常为12-15mmHg,避免眼压骤降导致眼内灌注不足,需关注房角开放状态及视神经修复情况。
3.继发性青光眼:如激素性青光眼,需优先控制基础病因,眼压目标一般不超过18mmHg,合并视神经病变时可适当降低至15mmHg以下。
4.特殊人群:高龄患者或合并糖尿病者,眼压控制可适当放宽至18mmHg以下,避免过度降压引发脑供血不足;儿童患者需严格遵循眼科专科医生指导,优先非药物干预。
5.注意事项:眼压监测需定期进行,建议每3-6个月复查视野及视神经,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,避免自行停药或减药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