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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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通常在孕早期(6~8周)、孕中期(18~24周)和孕晚期(32~36周)各做1次B超,具体时间需结合个体情况调整。
一、孕早期B超(6~8周)
确认宫内妊娠,排除宫外孕,观察胎芽、胎心搏动,评估孕周准确性。月经不规律者需提前检查。
二、孕中期系统筛查(18~24周)
排查胎儿结构畸形,包括NT增厚、心脏缺陷等,测量双顶径、股骨长等指标评估生长发育。
三、孕晚期重点检查(32~36周)
评估胎位、胎盘位置及成熟度,观察羊水量和脐带情况,为分娩做准备。高危孕妇可能增加检查次数。
四、特殊情况额外检查
有腹痛出血、胎动异常等症状时,或既往有不良孕产史者,需遵医嘱提前或增加B超检查。
五、温馨提示
B超检查无辐射风险,孕期检查应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,检查前无需空腹或憋尿,保持放松状态即可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