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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抑郁症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"精神病"(如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病),而是属于精神障碍范畴。在ICD-11分类中,抑郁症分为轻度、中度、重度三级,其中重度抑郁发作(MDD)可能伴随精神病性症状(如幻觉、妄想),此时需综合评估。
1.轻度抑郁症:症状轻、持续时间短(通常<2周),对日常功能影响小,经心理干预(如认知行为疗法)可缓解,多数无需药物治疗。
2.中度抑郁症:症状持续2周以上,日常活动受影响,需心理干预联合药物(如选择性5-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),特殊人群(如孕妇、哺乳期女性)需谨慎选择药物。
3.重度抑郁症:症状严重,伴明显功能损害甚至自杀风险,需药物联合心理治疗,可能需住院观察,青少年需警惕自伤行为,老年人需关注躯体症状(如食欲减退、睡眠障碍)。
特殊人群提示:青少年需警惕学业压力与抑郁的叠加,女性在围绝经期激素变化可能加重抑郁,有精神疾病家族史者复发风险高,需定期随访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