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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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患者体温标准通常以腋下测量≥37.3℃、口腔测量≥37.5℃或额温/耳温≥38.0℃为发热判定标准。
普通人群发热标准:成人及12岁以上青少年,腋下温度≥37.3℃,口腔温度≥37.5℃,或耳温/额温≥38.0℃时判定为发热。
婴幼儿特殊标准:3岁以下儿童因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,腋温≥37.5℃或耳温≥38.5℃时建议就医评估,避免过度测量导致误判。
合并基础疾病者:糖尿病、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即使体温轻度升高(如37.3~37.8℃)也需密切监测,因基础疾病可能加速病情进展。
特殊人群护理:孕妇需注意体温波动可能伴随脱水,建议优先选择额温枪测量;老年人基础体温偏低,腋温≥37.2℃即需警惕感染风险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