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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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产科
第三胎剖腹产建议在39~40周之间进行。
有既往剖腹产史者,需结合前次手术情况和子宫瘢痕评估,由医生决定具体手术时机。
若前次剖腹产均为子宫下段横切口且恢复良好,无并发症,可在39周后择期手术。
若存在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等并发症,需根据病情在医生指导下提前手术。
年龄较大或合并妊娠高血压等疾病者,需加强孕期监测,适时调整手术时间。
手术前需完善超声检查,评估胎儿大小、胎位及子宫瘢痕厚度,确保母婴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