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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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儿服用鱼油(含DHA和EPA)建议持续至2~3岁。
纯母乳喂养婴儿:若母乳中DHA不足(如母亲饮食缺乏深海鱼),可在医生指导下补充鱼油制剂,每日DHA剂量约100mg,持续至6个月后根据配方奶或辅食情况调整。
配方奶喂养婴儿:配方奶通常已添加DHA,若奶量充足(每日800~1000ml)且辅食含足量鱼类,可暂停鱼油;若奶量不足或辅食单一,建议补充至1岁后评估。
早产儿/低出生体重儿:需在儿科医生指导下提前补充鱼油,剂量根据矫正月龄调整,持续至矫正年龄2岁,以促进神经系统发育。
特殊情况:对鱼类过敏婴儿禁用鱼油,改用藻油DHA制剂(需确认不含EPA);若婴儿存在慢性腹泻或消化功能异常,补充期间需观察是否影响吸收,必要时暂停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