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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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光眼以眼压升高、视神经损伤及视野缺损为特征,是不可逆致盲性眼病,发病隐匿,早期症状不明显,需通过筛查发现。
眼压升高型:眼压持续超过21mmHg(毫米汞柱)可能致病,多数患者眼压波动在正常范围仍发病,需结合视野检查确诊。
慢性开角型:房水排出通道逐渐阻塞,40岁以上人群多见,早期无视物遮挡,仅视野边缘缺损,易被忽视,需定期监测眼压。
急性闭角型:房角突然关闭,多见于50岁以上女性,发作时眼痛头痛、视力骤降,需立即就医,延误可致永久失明。
继发性青光眼:由外伤、糖尿病等引发,需控制原发病,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应定期查眼压,避免视神经进一步损伤。
特殊人群注意:高度近视、糖尿病患者及有家族史者需每1~2年筛查;老年女性需警惕急性发作,日常避免长时间低头弯腰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