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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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排卵药通常在经期第2-5天开始服用。
自然周期促排卵:经期第2-5天(月经来潮后2-5天),通过B超监测卵泡发育,根据激素水平调整用药,避免卵巢刺激过度。
人工周期促排卵:经期第1-3天开始,需先建立人工周期(如服用雌激素),再于第21天左右加用促排卵药,适用于月经不规律者。
特殊人群提示:年龄≥35岁或卵巢功能减退者,可能需提前(经期第1-2天)启动用药,以优化卵泡募集效率;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通常在经期第3-5天开始,需严格遵循医嘱调整剂量。
注意事项: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激素水平和卵泡发育,避免自行停药或调整剂量,若出现严重不适,应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