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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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产科
胎儿心动过缓治疗需根据病因和孕周决定,急性缺氧(如脐带受压)应立即左侧卧位、吸氧,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;慢性缺氧(如胎盘功能不良)需密切监测胎心,必要时药物改善胎盘循环;胎儿心脏疾病(如先天性传导阻滞)需多学科会诊,评估宫内干预可行性。特殊人群(如高龄孕妇、有妊娠并发症者)需加强监测频率,避免因基础疾病加重胎儿负担。治疗过程中需优先非药物干预,药物仅在必要时使用,且严格遵循用药禁忌,确保母婴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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