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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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疑似携带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、抓伤,或黏膜接触其唾液等分泌物,且无法排除动物狂犬病风险时,必须打狂犬疫苗。
被可疑疯动物咬伤/抓伤:如犬、猫等动物出现行为异常(攻击性、流涎、恐水),或无法确认免疫史,需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疫苗。
黏膜接触污染:皮肤破损处接触动物唾液、血液等,或被动物抓痕划伤,即使无明显出血,也需接种疫苗。
特殊职业暴露:兽医、动物饲养员等频繁接触动物的职业,或实验室操作含病毒样本,需提前评估并按暴露级别接种。
既往接种不完全: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暴露,伤口严重者需加强接种;超过3个月且伤口严重,需重新全程接种。
免疫功能低下者:如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、HIV感染者等,无论暴露级别,均需在医生指导下规范接种,必要时联合被动免疫制剂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