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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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存在一定禁忌情况,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者、既往接种疫苗严重过敏者、急性疾病发作期、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、妊娠期妇女等人群不建议接种。
对疫苗成分过敏者,包括对疫苗中任何成分(如活性成分、辅料等)已知过敏,或既往接种该疫苗出现过敏反应,均禁止接种,否则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,威胁生命安全。
既往接种疫苗严重过敏者,如曾因接种其他疫苗出现过敏性休克、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症状,需暂缓接种,待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可接种。
急性疾病发作期,如处于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急性感染性疾病发作期,或存在明显咳嗽、呼吸困难等症状时,建议暂缓接种,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。
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,如高血压未控制、糖尿病急性并发症、心功能不全急性发作等,需先控制病情,待病情稳定后由医生判断是否可接种。
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,目前疫苗接种建议在哺乳期结束后或产后进行,具体需咨询医生,根据个人情况综合评估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