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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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完近视眼手术后,需注意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、碰水,1个月内避免游泳、化眼妆,3个月内控制用眼时长,定期复查。
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、触碰手术眼,防止角膜瓣移位或伤口感染。洗脸时用湿毛巾轻擦眼周,勿让污水入眼。
术后1个月内避免游泳、潜水,3个月内不化眼妆、不使用刺激性眼霜。避免剧烈运动如篮球、跳水,防止眼压波动影响恢复。
术后1-3个月控制连续用眼不超过30分钟,每用眼后远眺5分钟。避免夜间驾车,强光环境下佩戴护目镜,减少眼疲劳。
儿童(18岁以下)需家长监督用药,严格遵医嘱滴眼药水;高度近视患者(近视度数>600度)术后3个月内避免低头弯腰动作,防止视网膜受压。
术后1天、1周、1个月需复查视力及角膜恢复情况。若出现视力骤降、眼痛等症状,立即就医。按医嘱使用抗生素及人工泪液,勿自行停药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