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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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情况人群不适合接种乙肝疫苗:对疫苗成分过敏者、急性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患者、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、妊娠期妇女(特殊情况需遵医嘱)、发热或体温≥37.3℃者。
对疫苗成分过敏者:乙肝疫苗主要含重组酵母乙肝表面抗原,若对酵母蛋白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,接种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,如呼吸困难、皮疹等,需提前告知医生过敏史。
急性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:如急性肺炎、急性肝炎等,此时身体处于应激状态,接种可能加重病情或影响免疫效果,建议康复后再接种。
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治疗者:如艾滋病患者、接受化疗/放疗者,免疫系统功能低下,接种无法有效产生抗体,反而可能增加感染风险,需医生评估后决定。
妊娠期妇女:目前尚无明确证据表明乙肝疫苗对胎儿有害,但为安全起见,通常建议产后再接种,特殊情况(如职业暴露)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
发热或体温≥37.3℃者:此时接种可能掩盖病情或加重发热反应,建议体温恢复正常3天后再接种,接种前需测量体温确认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