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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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儿需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在0~6岁完成12种疫苗接种,覆盖乙肝、脊灰、百白破等疾病预防。
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首剂,满月、6月龄各1剂;2月龄、3月龄、4月龄分别接种脊灰灭活疫苗,4月龄、5月龄、18月龄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,3月龄、4月龄、5月龄、18月龄接种百白破疫苗,8月龄接种麻疹风疹联合疫苗,6月龄、9月龄、18月龄、24月龄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,12月龄、18月龄、24月龄、6岁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。
根据婴儿健康状况和家庭需求选择,如水痘减毒活疫苗、流感疫苗、肺炎球菌疫苗等,建议在专业机构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。
早产儿需在矫正月龄后按常规程序接种,免疫功能低下婴儿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接种计划,有过敏史婴儿需提前告知医生并评估接种风险。
接种前确保婴儿健康,无发热、急性疾病等禁忌情况;接种后留观30分钟,注意观察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,如出现持续发热等异常需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