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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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友好医院 心内科
孕期高血压的管理需分情况处理:慢性高血压(孕前或孕20周前发病)、妊娠期高血压(孕20周后新发)、子痫前期(伴蛋白尿或器官损伤)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。治疗以控制血压、预防并发症为目标,优先非药物干预,如低盐饮食、规律作息、左侧卧位;药物治疗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降压药,重度子痫前期需住院监测。定期产检、监测尿蛋白及胎儿发育,高龄、肥胖、有高血压家族史者风险较高,需加强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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