淋巴瘤分期主要依据Ann Arbor分期系统,结合淋巴结受累范围、有无结外器官侵犯及全身症状,分为Ⅰ-Ⅳ期,Ⅰ-Ⅱ期为早期,Ⅲ-Ⅳ期为晚期。
Ⅰ期:单个淋巴结区域或结外单个器官受累,如颈部淋巴结或脾脏。
Ⅱ期:横膈同侧两个或更多淋巴结区域受累,或单个结外器官及区域淋巴结同时受累。
Ⅲ期:横膈两侧淋巴结区域均受累,可伴局部结外器官受累或脾脏受累。
Ⅳ期:一个或多个结外器官或组织广泛受累,伴或不伴淋巴结肿大,如骨髓、肝脏、肺等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:老年患者需关注肝肾功能对治疗耐受性的影响,儿童患者应优先选择对生长发育影响较小的方案,孕妇需在多学科协作下权衡治疗与胎儿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