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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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况下,无高危因素的孕妇从孕37周开始每周进行1次胎心监护;高危孕妇(如妊娠期高血压、糖尿病等)建议从孕28~32周开始,根据医生评估增加监护频率。
无高危因素孕妇
孕37周起至分娩前,每周1次胎心监护,可结合胎动计数,胎动异常时提前就诊。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
从孕28~32周开始,每2周1次胎心监护,血压控制不佳或出现蛋白尿时,提前至每周1次。
妊娠期糖尿病孕妇
孕32周后开始,每周1次胎心监护,若血糖控制不良或胎儿偏大,需增加至每2~3天1次。
多胎妊娠孕妇
从孕32周开始,每2周1次胎心监护,孕36周后每周1次,密切监测胎儿宫内储备能力。
温馨提示
高龄孕妇、既往不良妊娠史者,应提前至孕24~28周开始监护,具体方案需遵医嘱。监护前避免空腹、劳累,保持情绪稳定,确保结果准确性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