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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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宝出生后即可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,以预防多种严重传染病。
新生儿及婴儿期:出生后24小时内可接种乙肝疫苗第1剂,1月龄接种乙肝疫苗第2剂,2月龄开始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,3月龄、4月龄分别接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、百白破疫苗,6月龄接种乙肝疫苗第3剂及A群流脑多糖疫苗。
特殊健康状况宝宝:早产儿需根据实际体重和健康状况,在医生评估后按调整月龄接种;患有先天性心脏病、严重过敏史等基础疾病的宝宝,需由医生判断是否禁忌或延迟接种,避免引发不良反应。
接种后注意事项:接种后需在现场观察30分钟,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,避免剧烈运动;若出现轻微发热、局部红肿等,通常无需特殊处理,持续1-2天可自行缓解,严重异常反应需及时就医。
家长需注意:严格按照疫苗接种时间表完成基础免疫,漏种者应尽快补种,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,确保接种安全有效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