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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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眼科
近视手术后需注意眼部卫生、避免揉眼及外力碰撞,术后1周内避免污水入眼,1个月内不化眼妆。术后1-3个月避免剧烈运动,如游泳、潜水等,防止眼压波动影响恢复。术后需遵医嘱使用眼药水,如人工泪液类药物,避免自行停药或增减剂量。术后初期可能出现视物模糊、干涩等症状,属正常现象,需避免长时间用眼,每用眼30分钟休息5-10分钟,可适当远眺放松。特殊人群如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,高血压患者避免血压波动,儿童青少年需家长监督用眼习惯,防止近视度数反弹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
眼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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