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青光眼治疗需优先考虑胎儿安全,一线药物以局部β受体阻滞剂(如噻吗洛尔)、碳酸酐酶抑制剂(如布林佐胺)为主,禁用前列腺素类药物。
慢性开角型青光眼:首选局部β受体阻滞剂,需定期监测眼压,避免长期单一用药。
急性闭角型青光眼:可短期使用碳酸酐酶抑制剂联合β受体阻滞剂,必要时手术干预,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方案。
先天性青光眼:婴幼儿需尽早手术,药物仅作为术前过渡,禁用缩瞳剂。
特殊人群提示: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,哺乳期妇女应优先选择局部用药,避免全身吸收影响婴儿。用药期间定期产检,密切观察眼压变化,及时调整治疗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