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17
5045次浏览
妊娠糖筛建议所有孕妇在孕24~28周进行,尤其是高危人群。
对于无高危因素的普通孕妇,建议在孕24~28周完成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筛查妊娠糖尿病(GDM)。GDM虽多数产后恢复,但长期患2型糖尿病风险增加,且可能增加巨大儿、新生儿低血糖等并发症风险。
高危人群(如有糖尿病家族史、肥胖、既往GDM史、多囊卵巢综合征、不明原因反复流产等)应提前至孕12~16周开始筛查,必要时结合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,以尽早干预。
筛查流程为口服75g葡萄糖后,分别检测空腹、1小时、2小时血糖,三项中有一项超标即诊断GDM。确诊后需在营养师指导下调整饮食(如控制精制糖摄入,增加膳食纤维),并配合适度运动(如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),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,目标空腹血糖<5.1mmol/L,餐后2小时<6.7mmol/L。
筛查结果异常者需定期复查,产后6~12周再次行OGTT,以明确是否转为永久性糖尿病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