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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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性肺炎护理人员防护等级分为三级。日常工作(如普通门诊)采用一级防护,接触疑似病例时用二级防护,进入隔离病房需三级防护。
一、一级防护:适用于普通护理工作,如不直接接触患者体液、血液的基础护理。需戴医用外科口罩、工作帽、手套,穿工作服,必要时护目镜。
二、二级防护:适用于接触疑似病例或诊疗操作(如吸痰等)。在一级基础上,加穿防护服、防护面屏,戴双层手套,靴套,医用防护口罩。
三、三级防护:适用于确诊病例或呼吸道标本采集。需穿戴正压头套、三级防护口罩、防护服、靴套、护目镜,确保全身密闭防护。
特殊人群注意:孕妇、老年人、儿童(尤其是婴幼儿)应避免直接参与高危护理,若需接触,需额外穿戴防护装备并缩短暴露时间。护目镜选择需适配面部,避免影响呼吸顺畅,糖尿病患者因免疫力风险,需更严格消毒防护措施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