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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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腹产前需完成基础检查(血常规、凝血功能、肝肾功能、心电图)、产科评估(超声、胎心监护)及感染筛查(HIV、乙肝、梅毒),孕37周后需再次评估胎儿及产妇状况,特殊情况(如妊娠并发症)需额外检查。
一、基础检查:血常规、凝血功能、肝肾功能、心电图,用于评估产妇基本健康状态,排查贫血、感染及心脏负荷情况。
二、产科评估:超声检查胎儿发育、胎位、胎盘位置及羊水情况,胎心监护监测胎儿宫内状态,确保手术时机适宜。
三、感染筛查:HIV、乙肝、梅毒、丙肝等筛查,预防母婴传播,同时了解产妇免疫状态,制定术后感染防控方案。
四、特殊情况检查:妊娠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并发症需额外检查血压、血糖、眼底及肾功能;瘢痕子宫需评估子宫瘢痕厚度及连续性。
五、术前准备:术前8小时禁食、4小时禁水,备皮、导尿及术前用药(具体遵医嘱),心理评估及术前宣教,缓解产妇焦虑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