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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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新冠疫苗的禁忌包括:对疫苗成分过敏者、既往接种疫苗严重过敏者、急性疾病发作期、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、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(特定阶段)、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患者。
疫苗成分(如灭活病毒、佐剂等)过敏者严禁接种,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,需提前告知医生过敏史。
如曾发生过敏性休克、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,再次接种可能风险升高,需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。
如急性感冒、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急性感染等,建议症状缓解后再接种,避免加重不适或影响免疫效果。
如高血压未控制、糖尿病酮症酸中毒、严重心脏病等急性加重期,需待病情稳定后咨询医生。
妊娠期妇女建议暂缓接种,哺乳期妇女可在医生评估后接种,接种后建议观察30分钟再离开。
如未控制的癫痫、格林-巴利综合征等,可能因接种诱发或加重症状,需遵医嘱评估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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