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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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种新冠疫苗存在禁忌,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者、既往接种疫苗严重过敏者、急性疾病发作期患者、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、妊娠期妇女、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,以及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,均不建议接种或需暂缓接种。
对疫苗成分过敏者,如对疫苗中任何活性成分、非活性成分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,严禁接种,否则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。
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,如过敏性休克、喉头水肿等,需避免再次接种,以防类似不良反应发生。
处于急性疾病发作期,如急性感冒、急性支气管炎等伴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时,应暂缓接种,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。
患有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,如未控制的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等,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,接种可能加重病情,需在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接种。
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,目前临床数据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影响有限,建议暂缓接种,待产后或哺乳期结束后再进行。
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,如艾滋病患者、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等,接种后可能无法有效产生抗体,反而增加感染风险,需谨慎评估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