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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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性肺炎护理人员防护级别分为三级,根据暴露风险动态调整:普通门诊/发热门诊护理人员(如接触轻症患者)为二级防护,含医用外科口罩、工作服等;隔离病房/重症监护室护理人员(接触疑似/确诊患者)为一级防护基础上增加防护装备,如护目镜、防护服等;高风险操作(如气管插管)需三级防护,含正压头罩、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等。
一级防护:适用于普通门诊、发热门诊等低风险岗位,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、工作服、工作帽、手套,每日更换口罩,接触患者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。
二级防护:适用于隔离留观病房、普通病房疑似病例护理,在一级基础上增加医用防护口罩(N95/KN95)、护目镜/防护面屏、防护服、双层手套,每4小时检查防护装备密封性,避免污染。
三级防护:适用于气管插管、吸痰等高风险操作,需在二级基础上佩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、防护靴套,操作前进行环境消毒,操作后严格按流程脱卸装备,每班次更换防护用品。
特殊人群提示:孕妇、哺乳期女性及有基础疾病(如哮喘、心脏病)者,应避免直接接触确诊患者,需提前评估岗位风险,必要时申请调岗;儿童护理人员需确保防护装备贴合,避免因防护不当引发职业暴露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