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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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妇科门诊
调理月经的中药服用时间需根据月经周期阶段、体质及具体病症调整。一般而言,气血不足型建议经期结束后开始服用至下次月经前3-5天;寒凝血瘀型宜在经前1周服用至经期结束;肝郁气滞型可在经前10天开始服用,经期暂停。特殊人群如孕妇、哺乳期女性、肝肾功能不全者需严格遵医嘱,儿童(12岁以下)不建议自行服用中药调理月经。服用期间避免生冷辛辣食物,情绪波动可能影响药效,建议保持规律作息与情绪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