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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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前诊断中心
产后复查通常在产后42天左右进行,此时身体基本恢复,可评估恢复情况。
正常产妇复查:产后42天需进行全面检查,包括子宫复旧、恶露情况、盆底肌功能等,评估身体恢复进度。
高危产妇复查:如妊娠期高血压、妊娠期糖尿病等高危情况,复查时间可能提前至产后2周,重点监测基础疾病控制情况。
哺乳妈妈复查:需检查乳腺健康,排查乳腺炎风险,同时评估乳汁分泌量及质量,确保哺乳安全。
存在异常症状产妇:若恶露异常、腹痛或伤口愈合不良,应立即就医,复查时间不受42天限制,需及时干预。